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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物业管理制度创新和建立长效机制的建议

巴中政协网  BZSZX.GOV.CN  时间:2021-09-28  来源:

  目前,南江县共有物业企业47家,从业人员近1000人,管理项目72个,管理面积336万平方米,在城市管理和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仍存在:人们对物业管理行业认识不清;政府对物业管理在社会治理及公共危机防控的作用和优势认识不足;政府和企业责任边界模糊不清以及物业小区治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给物业企业在开展物业管理服务活动造成困难。

  根据全国基层治理模式改革的总体要求,结合这次“新冠”疫情防控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南江县物业管理制度创新,建立长效机制提出以下建议:

  一、对物业管理行业重新认识定位

  物业管理作为城市生活服务业中的一个分支,具有自身的发展规律和商业模式。由于区分所有建筑物多元化的产权结构,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产品具有公共性的特点,是一种“准公共产品”。在今年“新冠”病毒防疫的前期和后期,各级各部门发文“有物业的小区由物业承担,无物业的小区由社区组织负责”,要求物业企业承担起防疫的工作和责任,这种情形就具有典型的“准公共产品”的性质。物业管理也展示了其在公共管理以及作为突发公共危机事件的直接参与者的作用,在疫情期间央视《新闻联播》多次点赞、肯定物业管理对疫情防控的作用。为此,需要呼吁全社会对物业管理行业进行重新认识、重新定位,肯定其具有公共管理职能、正视其公益性特点,并作为政府进行制度设计的出发点之一。

  二、社会治理与公共危机防控体系化建设

  物业服务企业在防灾、减灾和重大公共危机防控方面具有特别的优势:熟悉小区、熟悉业主;具有其他类型企业所没有的如此之广的覆盖面;拥有一支规模十分庞大的员工队伍;他们每天工作在基层,具有极强的组织动员能力和高效率,完全可以成为政府的眼、政府的脚、政府的手。本次疫情已证明物业行业已经成为政府一支得力的防控大军。建议按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总体要求,将物业服务企业纳入到城市社会治理体系和重大公共危机防控体系中,加强指导,明确特定时期物业服务企业可根据政府的安排做好住宅区封闭、居民出入管制等紧急处置的权利,要求业主必须配合和遵守。

  三、建立常规性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明确政府与企业的责任边界

  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着城市最小的细胞——小区的运行管理,是城市政府各项政策、各项措施落实的“最后100米”,担负着非常繁重的社会管理工作:如流动人口管理、治安防控管理、文明城市创建、旅游名县的创建、即将进行的垃圾分类管理、水电气运行管理、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和重大公共危机防控等。在今年“新冠”病毒防疫工作中,为解决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疫情防控导致物资和人工成本激增的问题,深圳等地方政府出台政策,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补贴,并建立奖励基金,对优秀企业和员工进行激励。建议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面向物业服务企业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防止本来应该由政府承担的防控成本和公共服务成本简单地转移给物业服务企业的倾向。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建立起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城市公共管理和社区治理的可靠有效的制度安排。

  四、加快完善属地管理主体责任与基层治理机制

  建议形成纵向到底的行业管理体制,压实街镇、社区对物业属地管理主体责任,街镇、社区要配备专人负责指导物业管理工作。这次疫情中小区临时党支部起到了定军心的重大作用,大家有目共睹,因此,加强以小区党支部领导下的业委会、物业企业共同管理、服务小区的基层治理体系具有现实意义。物业小区党支部可由社区党员干部或小区党员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业委会的党员、物业企业的党员职工组成,决定小区大事并协调业委会与物业企业的关系。强化党组织对业委会工作的指导把关,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小区综合治理中的引领和统领作用。

  充分认识物业企业在社会服务及管理的地位和作用,协调处理好物业企业与广大业主的关系,发挥物业企业的主观能动性做好基层各项服务工作是我们应努力做好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