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展阶段中国政党制度的发展道路研究 ---从民主党派担当“三好”角色分析
巴中政协网 BZSZX.GOV.CN 时间:2022-09-14 来源:
政党制度是现代民主政治的重要实现形式,是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国家政党制度的形成,并不是由人的主观意志决定,而是由特定的历史条件、社会阶级结构和政党本身发展决定的。当代中国政党制度的确立,是中国近现代政治发展的必然结果。国务院新闻办今年6月25日发表的《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白皮书指出:“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伟大政治创造,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是在中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的结果。“
中国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有利于国家发展、民族振兴、社会进步、人民幸福的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它既不同于西方的两党或多党竞争制,也有别于有的国家实行的一党制。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孕育于近代以来中国民主革命的历史进程。从1949年到现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已在中国实行了70余年。中国的政党制度实践证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具有历史必然性、伟大的独创性和巨大的优越性,充分体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集中反映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完全符合中国国情和国家治理需要。
中共中央发布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政党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并明确规定了“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为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坚持和完善奠定了法规基础,是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积极作用的重要保证。
正因为如此,所以2018年1月我国新修订的根本大法《宪法》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民主党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是中国政党制度中多党合作的参政主体。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3月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中的联组会上,明确要求各民主党派“要做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增强责任和担当,共同把中国的事情办好。”这个“三好”要求,既是现阶段执政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提出的殷切希望,同时也是各民主党派在中国政党制度框架中应该担当的角色要求。
我国民主党派发展的历史以及民主党派的政党性质和多党合作的共同目标,都决定了新发展阶段的民主党派必须坚持中国政党制度的发展道路,担当起中国共产党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的角色,充分发挥民主党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积极作用。
对此,必须认清民主党派在中国政党制度中应该担当的“三好”角色,正确把握民主党派的性质定位、基本职能和相关要求,切实增强民主党派继续坚持和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坚定性,有效提高民主党派履行政治责任的主动性,积极为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凝聚共识、努力奋斗。这是民主党派在新发展阶段发挥多党合作积极作用、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具体体现和关键所在。
一、民主党派的发展历史,决定了新发展阶段的民主党派必须在中国政党制度中当好执政党的“好同事”角色,继续坚持和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明确规定,“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这不难看出,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民主党派,应在中国政党制度中当好执政党的亲密友党,担当起“好同事”角色,其基本前提和根本要求是必须坚持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
我们知道,长期以来,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风雨同舟、共同奋斗,形成了通力合作、团结和谐的新型政党关系和亲密合作的关系。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它规定了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作用和相互关系。其显著特征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十九大报告中强调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
我国民主党派的发展历史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都决定了新发展阶段的民主党派必须始终坚持和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这是因为坚持和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是各民主党派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健康发展的正确选择和政治标准合格的唯一选择。
(一)坚持和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是民主党派长期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
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在重温历史中永远铭记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合作共事的多党合作初心,对民主党派深刻理解“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判断至关重要。
翻开我国民主党派发展的历史史册,记载着这样一段文字: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五一口号”,提出召开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号召,得到了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积极响应。这标志着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公开、自觉地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形成过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历史事件。70多年来,各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一路同行。回顾历史和见证现实,足以充分证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项伟大的政治创造无论是从共同反对国民党独裁统治到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从新中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完成,还是从改革开放到新时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都显示出了巨大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在历史发展的每一次紧要关头,都是中国共产党义无反顾地肩负起历史赋予的重任,成为中华民族的主心骨,成为全国人民的领导核心。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形成并不断巩固的,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历史必然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事业是正确的,必须长期坚持、永不动摇”。这一重大论断,具有充分的历史依据、理论依据、现实依据。
回顾我国民主党派的发展历史,我们可以清晰看到,民主党派在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斗争中,自觉同中国共产党共克时艰;民主党派在建设新中国、推进社会主义建设中,坚定地同中国共产党共历风雨;民主党派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始终同中国共产党共襄伟业。
由此可见,始终坚持和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是多党合作事业发展的前提条件,也是新发展阶段民主党派当好执政党的“好同事”角色、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作用的必然要求。
(二)坚持和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是民主党派持续健康发展的正确选择。
民主党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政治性是民主党派的根本属性。民主党派只有坚持和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才能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从而确保民主党派持续健康发展。
纵观民主党派健康发展的历程,也不难看出,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历史包含着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肝胆相照、携手前进的同心奋斗史。民主党派作为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政党,活跃在中国政治舞台,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影响和帮助;民主党派作为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中的一支重要力量,能够发挥作用,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鼓励和支持;民主党派作为我国多党合作政治格局中的参政党,不断成长进步,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关怀。
多党合作走过的风雨历程,充分表明了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作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民主党派持续健康发展的正确选择。因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指导和帮助,推动了民主党派的不断发展进步;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历史贡献和无私无畏的博大胸怀,坚定了民主党派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合作初心;民主党派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积极投身建立新中国、建设新中国、探索改革路、实现中国梦的长期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回顾历史和见证现实,足以充分证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符合中国历史发展的规律和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符合各民主党派的真实意愿的新型政党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多党合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为此,民建中央郝明金主席在纪念中共中央发布“五一口号”70周年座谈会上,通过回顾历史满怀深情地说,“坚持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既是民建优良传统的核心,也是民建持续健康发展的精神支柱和动力源泉。”
(三)坚持和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是民主党派政治标准合格的唯一选择。
政党政治是现代政治的主要运作方式。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是新发展阶段习近平总书记对执政党和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明确提出的政治要求,也是民主党派履行基本职能所必备的政治素质能力。而参政党政治标准合格是新发展阶段深化参政党政治交接的根本要求和民主党派定期换届选人用人的核心依据。
我国根本大法《宪法》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我国多党合作的历史和现实充分表明,“我国的多党合作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中国共产党对各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
民主党派作为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始终不渝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多党合作事业发展的前提条件,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必须恪守的根本政治准则,是参政党最大的政治共识。由此决定了一名政治标准合格的参政党成员必须政治立场坚定,坚定不移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与中国共产党在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这是民主党派必须始终牢牢把握的政治原则和政治方向。可见,在新发展阶段始终坚持和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既是衡量参政党政治标准合格的核心依据和唯一选择,同时也是新发展阶段发挥参政党作用的前提条件。
当前我国已进入新发展阶段,面对其新特点、新任务和新要求,为全面完成民主党派在新发展阶段的政治任务,更需要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民主党派工作,才能夯实政治根基,涵养政治生态,防范政治风险,提高政治定力,从而坚定参政党正确的政治方向,夯实新发展阶段多党合作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我国新型政党制度,进一步推动我国多党合作事业更好发展。
二、民主党派的政党性质,决定了新发展阶段的民主党派必须在中国政党制度中当好执政党的“好参谋”角色,认真履行参政主体的政治责任。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白皮书称,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以合作、参与、协商为基本精神,以团结、民主、和谐为本质属性,具有政治参与、利益表达、社会整合、民主监督和维护稳定的重要功能,实现了执政与参政、领导与合作、协商与监督的有机统一,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实现形式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
在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中,各民主党派是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思想最重要的内容,是对民主党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政党性质的新定位。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基本架构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八个民主党派参政。即在多党合作中,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各民主党派是多党合作的参政主体。民主党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政党性质,决定了民主党派在中国政党制度中是多党合作的参政主体,必须当好执政党的“好参谋”角色。
对此,各民主党派必须不断提高履职能力,通过认真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参政议政和政党协商职能,在中国政党制度中自觉担当起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角色,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积极作用。
必须注重建言质量,在履行参政议政职能中当好执政党的“好参谋”。参政议政是民主党派的工作重心和第一要务,参政党的核心能力主要体现在参政议政能力。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相关法规已明确了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基本点是“一个参加、三个参与”,即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际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
今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更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汇聚精神力量,各民主党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注重加强履职能力现代化建设,不断提高参政议政质量水平,不断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政治能力、专业水平,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履职思路和工作重点统一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战略部署和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来,围绕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以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等重大问题选好参政议政的切入点,聚焦“十四五”规划和二零三五年远景目标,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谋良策,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必须增强协商实效,在履行政党协商职能中当好执政党的“好参谋”。政党协商是民主党派履行“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基本职能的根本所在。按照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的权威解释,政党协商是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基于共同的政治目标,就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事务,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直接进行政治协商的重要民主形式。2015年,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明确将政党协商置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七种协商类型之首,并提出“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优势,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加强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搞好合作共事,巩固和发展和谐政党关系。”可见,政党协商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特色,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
因此,民主党派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必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用好政党协商这个民主形式和制度渠道,有事多商量、有事好商量、有事会商量,通过协商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的相关要求,不断提升政治把握能力,永葆政党协商的正确方向;提升调查研究能力,增强政党协商的履职本领;提升交流沟通能力,把握政党协商的有效方法;提升民主协商能力,确保政党协商的质量水平。同时,应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2015年12月印发的《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中的相关规定,积极参加会议协商、约谈协商和书面协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就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同中国共产党真诚协商建言,切实担负起政党协商参加者、实践者、推动者的政治责任,在履行政党协商职责中下功夫,在增强政党协商实效上勤努力,为促进中共各级党委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发挥好民主党派在政党协商中的参谋作用。
三、多党合作的共同目标,决定了新发展阶段的民主党派必须在中国政党制度中当好执政党的“好帮手”角色,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众所周知,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宗旨是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初心和使命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把“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概括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出了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时代使命,希望各民主党派始终不忘多党合作初心,坚持同中国共产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共同奋斗;并强调指出,“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秉承共同理想、坚持共同奋斗,汇聚成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磅礴力量。”
我国政党制度的性质以及多党合作的共同目标,决定了民主党派必须在中国政党制度中当好执政党的“好帮手”角色,为实现“中国梦”而凝聚共识、汇聚力量,这是民主党派在新发展阶段的重要政治任务和历史使命。
我国根本大法《宪法》明确指出了各政党在共同目标上是一致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是包括民主党派在内的全体中华儿女共同的奋斗目标。我国新型政党制度具有“根本利益的一致性”、“奋斗目标的同向性”和“运行模式的民主性”的鲜明特色,决定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奔行,民主党派是执政党的同行者和支持者。因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这一新型政党制度要求,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要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牢牢把握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统一,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这就需要作为参政党的各民主党派,通过发挥自己的政治影响力,去影响其成员及广大民众的思想意识,积极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为实现共同的目标凝心聚力。
因此,民主党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与者、建设者和维护者,面对新发展阶段参政党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必须从凝聚共识、民主监督、社会服务等三个方面入手,在中国政党制度中当好执政党的“好帮手”角色,为实现“第二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贡献力量。
(一)围绕中心,在广泛凝聚共识中当好执政党的“好帮手”。
“要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作为履职工作的中心环节。”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政协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对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的殷切希望。因此,各民主党派应围绕新发展阶段执政党的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不断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政治能力,把凝聚共识作为新发展阶段参政党履职工作的重大政治任务,积极当好执政党的“好帮手”角色,着力在以下六个方面凝聚共识:
一是凝聚政治共识。凝聚共识本质上属于思想政治工作。所以,应积极引导党派成员和所联系群众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努力强化对中国共产党的创新理论、方针政策、时事政治学习,切实加强中国共产党史、新中国史和统一战线历史、人民政协历史的学习,当前尤其要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进一步提高各界人士对中国共产党及其方针政策的认知度与认同感,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进“四个认同”,不断提高“政治三力”,在事关道路、制度、旗帜、方向等根本问题上统一思想和凝聚共识,从而为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打牢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二是凝聚法治共识。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因此,新发展阶段的各民主党派,理应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要求,坚持“依法治国”理念,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积极构建《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力求用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协助党和政府解决国家治理中面临的问题,为确保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发当好参政党的“好帮手”角色,为有效促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积极助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而广泛凝聚法治共识。
三是凝聚改革共识。全面深化改革是最鲜明的时代主题,它涉及到利益的调整、权利的分配,需要开放包容和凝聚共识。各民主党派应把参政议政的着力点放到围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改革创新、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来,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围绕增强创新能力、推动平衡发展、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开放水平、促进共享发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继续把改革推向深入”的要求,积极引导民主党派成员全面客观地认识改革,理解、支持和参与改革,主动研究、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力求把执政党的改革主张转化成社会各界的思想共识,从而形成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的强大合力。
四是凝聚发展共识。围绕新发展阶段全面建设现代化社会主义国家新征程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从根本宗旨、问题导向和忧患意识三个方面把握新发展理念,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在于经济循环的畅通无阻”和“实现高水平的自立自强,必须更强调自主创新”的要求,积极引导各类企业和经济界人士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着眼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立足高质量发展目标、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继续完成“三去一降一补”的重要任务,深入调查研究,提出更多真知灼见,为全面推动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扩大影响、传播共识和凝聚共识。
五是凝聚和谐共识。新发展阶段是全面回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发展新阶段。在新发展阶段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第二个一百年”奋斗目标,需要创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因此,各民主党派应充分发挥多党合作和统一战线特有的政治参与、利益表达、社会整合和维护稳定的政治功能,利用民主党派开展社会服务和助推民生改善和社会发展活动等多种方式,主动联系服务群众,积极协助中共各级党委和政府做好协调关系、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凝聚人心、凝聚共识的工作,有效促进新发展阶段困难的化解、问题的破解、矛盾的消解,努力助推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为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发挥好民主党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协调作用。
六是凝聚富民共识。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所通过的“十四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了“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的发展目标。因此,民主党派在新发展阶段凝聚共识,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通过努力强化社会服务,积极协助党和政府破解民生难题,助力改善民生,帮助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等问题。尤其应结合新发展阶段民生工程的实施,深入基层一线,随时关注、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所愿,通过定期走访、结对联系、座谈交流、调查研究等方式,积极为基层群众关心、关注的实际问题呼吁建言,为助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排忧解难,努力促进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民主党派社会服务的全过程,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而广泛凝聚共识。
(二)突出重点,在履行民主监督职能中当好执政党的“好帮手”。
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职能既是我国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对于参政议政,目前民主监督是民主党派履职中的弱项和短板。因此,新发展阶段的各民主党派应进一步加大实施民主监督的力度,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突出民主监督职能的重点,积极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1、找准民主监督的切入点,注重对各级党委的民主监督。《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明确指出,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对象是中国共产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参政党一个重要职责是让执政党听到各方面声音,特别是批评的意见。民主党派应通过有序引导和规范行为,充分利用参加党委主要负责人召开的“协商座谈会”、“情况通报会”、“议政建言会”等契机,向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善意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中共党委及其职能部门的工作和党委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实施民主监督。
2、选好民主监督的突破口,着力对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的民主监督。最近,中共中央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把加强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新一轮专项民主监督的主题。鉴于这项新任务是第一次对具有流域性特点的国家重大战略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所以各民主党派应把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民主党派当前民主监督工作的突破口,不仅要借鉴脱贫攻坚民主监督的成功做法,更重要的是要结合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调查研究,突出着力重点,规范监督机制,搞好协调配合,积极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帮助相关省份党委和政府改进工作,充分展示多党合作制度的优势和作用,助推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3、把握民主监督的关键处,突出对重要内容的民主监督。面对经济社会新常态,各民主党派要根据我国宪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督内容,突出三个关键处:一是围绕大局监督。力求在政治协商、约谈协商、视察调研、监督检查、民主评议、特约人员对口联系以及执法监督等民主监督形式中,实施真诚监督和务实监督,促进当地党委和政府相关问题的解决,推动党政部门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的转变;二是强化决策监督。充分发挥民主党派“智库”的优势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事前监督”与“事后监督”相结合的决策监督模式,积极助推中共各级党委、政府科学民主决策。三是注重法制监督。充分发挥民主党派成员担任各级法院、检察院特约监督员和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通过认真开展立(执)法监督,不断强化法制监督,积极助推国家权力机关科学立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公正司法。
(三)多措并举,在强化社会服务中当好执政党的“好帮手”。
民主党派社会服务工作,作为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不仅体现的是公益性、服务性和奉献性,也是民主党派发挥作用的重要渠道。《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已明确将民主党派的社会服务,作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拓宽发挥作用渠道的重要内容。民主党派社会服务的作用,是民主党派社会服务工作的政治性、政党性所决定的,也是区别于一般民间公益组织、慈善团体的显著特征。
为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在新发展阶段的社会服务作用,各民主党派必须把社会服务工作的内涵统一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战略部署上来,重点围绕积极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选好社会服务的切入点,通过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和多措并举,切实增强社会服务实效。
一要注重服务调研。在开展社会服务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进行考察调研,然后精心选择和精准确立服务内容、服务对象和服务方法,从方案制定、职责分工、活动组织、宣传报道等方面加强统筹协调,制定周密详实的活动计划,只有这样,才能减少社会服务的盲目性,从而提高可行性和增强实效性。
二要强化服务保障。一方面,在社会服务中努力争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有经济实力的党派成员企业家的支持与配合,形成社会服务合力;另一方面,要通过建立专业服务团队、共建实践基地、定点帮扶单位等服务平台和载体,进一步加强高素质社会服务队伍建设,强化社会服务保障。
三要提高服务质量。民主党派社会服务工作的成效,关键取决于社会服务的质量水平。因此,各民主党派要积极引导民主党派广大成员牢固树立社会服务是履行义务和职责的思想,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社会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并顺应时代要求,因地制宜采取“三个结合”,努力提高社会服务的质量水平。一是社会服务与履行基本职能相结合。民主党派在社会服务过程中可通过积累经验和发现问题,将社会服务工作与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等民主党派基本职能紧密结合,这样效果会更好。如各民主党派中央从2016年6月起,对口八个全国中西部省区,通过助力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脱贫攻坚与开展民主监督紧密结合、同步推进,收到了明显实效。二是社会服务与开展联动创新相结合。通过民主党派中央与地方组织联动,创新工作方法和丰富服务手段,由点及面开展社会服务活动。如致公党在全国推广的“致福.侨海报福工程”“致福.阳光关爱工程”和“致福.民生改善工程”等项目,就是通过致公党中央与地方组织联动开展的服务项目,目前已成为响当当的社会服务品牌。三是社会服务与建立专业团队相结合。各民主党派成员的主体界别各不相同决定了各民主党派具有各自特点。所以,民主党派社会服务只有结合自身特点,才能发挥自身优势,为社会提供最大限度的服务,这是民主党派做好社会服务工作的关键。因此,要注重整合服务力量,合理配置工作资源,充分利用民主党派社会联系广泛的优势成立社团组织,努力建设一支开展社会服务需要的高素质的、稳定的、具有实力的、乐于奉献的服务队伍。只有这样,才能够更专业、更有效地推动社会服务工作。
四要突出服务特色。紧紧围绕新时代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时代主题,选择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课题作为社会服务的工作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服务内容,并采取跟踪服务、定点服务、长期服务、集中服务和个性化服务相结合,打造出独具特色的专项产品,通过品牌项目引领社会服务工作向纵深发展。如民建中央为助力民营经济,充分发挥联系经济界的特色优势,坚持把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作为参政议政的优势领域,自2008年起连续坚持举办了16界非公经济论坛,帮助非公企业与地方经济社会融合发展,促进我国非公经济焕发出了新的活力;还有民盟开展的“农村教育烛光行动”,民进的“同心彩虹行动”,农工党的“杏林春雨行动”,九三学社的“量康工程”、民革的“博爱.牵手”活动、致公党中央“致福工程”以及台盟近年来打造的“两岸同心”品牌,都体现了参政党鲜明的社会服务特色,为我国经济社会、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助推力量,赢得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作者王雅,民建巴中市委原副主委,该文获民建中央2021年度理论研究成果二等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