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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全国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巴中 倾斜性金融政策的建议

巴中政协网  BZSZX.GOV.CN  时间:2022-09-14  来源:
       一、建议支持全国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巴中组建市级统一法人农村商业银行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实体经济的血脉。由于长期受自然、地理、历史等诸多因素影响,革命老区普遍存在经济总量偏小、金融业发展不足、市场竞争力不强等问题短板。以原川陕苏区核心区、中心城市和全国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巴中为例,2021年末,全市银行贷款余额1051.71亿元;余额存贷比65.90%,较国省平均水平分别低17.29、14.14个百分点。
       就全国来看,地方法人机构在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巴中是农业大市,农信系统在金融助力经济社会发展担负着重任。截至2021年底,全市农信系统贷款余额383.23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36.44%,两项指标均超过5家国有大型银行(5家国有大型银行总共贷款余额380.89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36.22%)。但目前全市辖内4家农合机构仅成功改制成农商行1家,其余3家农信社规模小、风险大、抵御风险能力弱,组建市级统一法人机构十分迫切、非常必要,亟需国家给予特殊支持。
       国家《“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将巴中列为全国12个革命老区重点城市,明确提出“推广产业链金融模式,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支持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提升重点项目金融服务质效”。《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提出,“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结合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加大对革命老区支持力度,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通过市场化方式积极参与革命老区振兴发展”。
目前巴中拟整合市农信机构,以新设合并方式组建市级统一法人农村商业银行,此举有利于防范化解区域金融风险,更大力度提升地方银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质效。建议人行、银保监会、金融委等国家金融主监管部门加大对巴中改制农信社组建市级统一法人农村商业银行的政策支持帮扶力度,在监管审批、央行票据置换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二、建议将全国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巴中纳入“全国绿色金融创新发展示范市”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提出,“有序推进绿色低碳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发,设立碳减排货币政策工具,将绿色信贷纳入宏观审慎评估框架,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为绿色低碳项目提供长期限、低成本资金。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长期稳定融资支持。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
      巴中生态资源富集,森林覆盖率63.18%,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常年保持95%以上,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誉为“中国中西部国际大都市之间的生态绿岛”,是四川盆地北缘山地重要生物基因库,5个县区中有4个入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1个区被命名为省级生态区。近年来,巴中深入践行“两山”理念,聚焦双碳目标,大力推动绿色金融改革,全市金融机构推出“绿创贷”“生态贷”等绿色生态金融专属产品38个,设立中国工商银行全国第4个、全省首家绿色支行(工行巴中晏阳初大道绿色支行)。2021年末,全市绿色和清洁能源贷款余额69.34亿元、同比增长45.59%,增速分别高于全省、全市各项贷款平均增速31.92、32.28个百分点,绿色金融改革效应初显。
      为进一步发挥巴中绿色生态优势、促进绿色低碳发展,进一步发挥巴中在革命老区、生态资源富集区绿色金融改革的示范作用,建议人行、银保监会、金融委等国家金融主监管部门加大对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巴中绿色金融改革政策支持,将巴中市纳入“全国绿色金融创新发展示范市”,给予倾斜性金融监管、货币信贷工具支持。
(该建议通过民建省委领导提案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