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弘扬川陕苏区红色法治文化的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红色资源是我党艰辛而辉煌奋斗历程的见证,是最宝贵的精神财富。而革命根据地法律文献、法治遗迹、法治故事及文物等红色法治资源和红色法治文化作为红色文化的一种,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实践中留下的宝贵财富,具有独特的育人功能,做好红色法治文化保护、宣传、传承,大力弘扬红色法治文化,是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要求的具体体现。
四川是中国共产党开展革命活动和建立地方组织较早的地区之一,是全国第二大苏区—川陕革命根据地创建地。今年是红军入川90周年,做好红色法治文化特别是川陕苏区红色法治文化保护、宣传、传承和弘扬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建议:
(一)深化川陕苏区红色法治文化研究。建立红色法治文化阐释研究领导小组,大力培养和引进具有实际工作经验的红色文化研究、历史研究、法治研究的专业人才队伍,全面摸底调查并梳理各类红色资源中的红色法治资源,收集整理川陕苏区法治建设方面的文献、文物、法治故事和亲历者口述资料,全面考证川陕苏区关于法治的遗址遗迹,深入研究阐释川陕苏区的立法原则、立法程序、法律体系、普法措施、司法制度、执法手段及法治精神,形成有价值、有分量的研究阐释成果,不断丰富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体系。
(二)加大川陕苏区红色法治精神弘扬传承。将川陕苏区精神纳入第二批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特别是在推进“八五”普法工作中,注重将红色文化、法治精神和司法元素有机结合,赓续红色血脉,传承和弘扬红色革命优良传统和法治精神,在法治实践过程中促进红色法治精神代代相传。
(三)推动川陕苏区红色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建设。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统一规划、差异化打造,科学合理布局,围绕红色法治文化遗存打造一流红色法治文化建设阵地,发挥红色法治文化教育功能。让川陕苏区红色法治文化教育基地成为干部群众学习历史经验、汲取历史营养的加油站,接受法治教育的打卡地。(徐宁忆 市政协常委、市司法局法制调研科科长)